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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4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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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实施 电动车上楼入户现象改善

  本报记者 何鋆棽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的日益增多,因电动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屡见不鲜。今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万元罚款。《规定》实施两个月以来,我区住宅小区落实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电动车上楼入户现象明显改善

  近日,记者走访我区多个住宅小区,发现多数小区物业已通过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张贴警告标语、禁止电动车上楼充电等方法来整治电动车上楼现象。许多小区还增设了非机动车车棚和充电桩,满足业主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需求,电动车上楼入户的现象已经得到了明显改善。

  “现在给电动车充电方便多了,而且费用也不高,充电5小时只需支付1元,加上之前看到太多电动车因违规停放、充电等发生火情事故,自己也是十分注意。”西提丽府住户林先生表示。

  “近来,我们小区物业与应急管理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共同协作,不间断加大宣传力度,在电梯入口处张贴禁止‘电动车上楼’的警示标语,让大家深刻意识到电动车上楼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西提丽府物业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我区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并将电动车充电设施纳入提升类改造内容,根据小区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车棚(库),并配备充电设施,实行计价充电,基本上可以满足小区居民的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此外,部分小区还在电梯上安装了阻车系统,这些大大降低了居民电动车入户充电的几率。

  部分居民仍违规停放充电

  然而,一些小区已经安装了电动车充电桩,为何居民们还是违规将电动车上楼入户?帝豪花园居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很早之前安装过一些老式充电桩,但这些充电桩收费较高,居民不愿使用它们。根据某老式充电桩收费标准,0W-150W电动车充电8小时需2元,按照正常电动车功率计算,一辆车使用充电桩充满电需要1至2元,但如果自己充电则便宜了近一半价钱。

  也有一部分居民是因为小区疏于管理而将电动车入户进行充电和保管。家住船政社区的居民林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对于电动车管理不规范,时常有电动车电瓶被盗的情形发生。所以为了安全起见,就把电动车带回家充电。”

  “我们确实关注到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当和违规充电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没有处罚权,除了张贴宣传标语和日常劝导之外,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对此,我们也感到很无奈。”罗星街道马限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住户因为这个事情发生争执,我们会出面调解。”

  近日,福州市江南水都小区一业主因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被处以罚款。这是自今年8月《规定》实施以来,福州市首张对个人开出违反《规定》的罚单。

  “电动车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有些是因电池不合格,有些是因充电器质量不好或与电瓶不匹配,产生高热发生自燃,有的则会莫名其妙地起火。”马尾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不要在室内充电、飞线充电,更不要让电动车乘电梯上楼。

  马尾区消防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区消防大队将持续加大贯彻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传力度,结合马尾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高层民用建筑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对于在日常生活中碰到的电动车上楼现象,市民也可进行证据留存后予以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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