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侨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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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5月21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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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噪音扰民 部门回复:将责令整改
  本报记者 何鋆棽

  “君竹路附近的很多商店,门口为了宣传挂了很多音响放出大音量的音乐或宣传语,特别的吵闹,耳朵都快被震聋了。”近日,马尾居民李先生向记者反映。

  近日,记者在李先生反映问题的区域看到,在近300米的距离内的十多家商店大部分门店内都有高分贝喇叭,并且循环地播放促销信息,有的播放流行音乐,一些商家甚至将音响放置在了人行道上,声音特别刺耳。

  记者注意到,这已经不是附近居民第一次投诉了,由于最近刚开学,让居民们格外心烦。原来,住宅楼下的店面,自从开业以来,楼上的居民们的生活、休息就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为就在楼下,商家的音响声,在居民家中可以听得很清楚,即使在高层楼也能听到这些声音。“主要是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间段,特别影响大家的休息,希望有部门来管管,休息时间最好别放了,太烦人。”有小区居民表示。

  根据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这个标准相当于两个人在房间里说话,互相能够听清楚的一个音量,而超过这个音量,就可以算作噪音扰民了。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显示,居民楼下商铺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购买的住宅楼下原本就是商铺,但楼下商铺有义务不能产生噪音影响楼上住户休息;另外一种是自主将居住的房屋改建成商铺,这需要征求邻居同意,同样不能噪音扰民。

  对此,记者咨询了罗星派出所,罗星派出所民警说道,近期有收到居民关于噪音扰民的投诉,派出所将告知商店周边群众反映的情况,先给予警告,要求在商店营业期间注意音量,特别是在中午12点到14点、晚上10点之后的这些时段,要控制好音量。警告后不整改的,将处以罚款并没收相关设备。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针对噪声污染问题,很多市民表示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和投诉,有的则表示“貌似很多部门都在管,但又不知道到底是哪个部门管”,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

  对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工业企业噪声,市民可向环保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3684430;高音喇叭、社会生活类噪声,市民可向公安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110;其他噪声,市民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反映,投诉电话为83999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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