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文化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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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7月05日 星期四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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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最后一位状元王仁堪的三道奏折
○林金俤
  王仁堪(1849-1893),字可庄,闽侯县人(现今福州市人),光绪三年(1877)中状元。王仁堪中状元后,援翰林院修撰,任帝师,教授光绪攻读。他在朝中参与写了三道奏折。

  第一道奏折。他在中状元的第二年即光绪四年(1878),发生中俄伊黎边界之争,出使俄国大臣崇厚未经朝廷批准,与俄国擅定丧权辱的和约,引起了朝野的轩然大波。王仁堪同曹国瑾等24人上疏劾之。光绪帝降诏,定斩监候。以后俄国人为崇厚说情,方得免死,仍关在监狱里。适逢慈禧太后五旬大寿,崇厚以“济军”为名,献出赃银30万两,被赦出狱。

  第二道奏折。光绪十年(1884)发生在福建马尾“中法马江海战”,福建船政钦差大臣张佩纶、福建船政大臣何如璋“怯战潜逃”、“丧师辱国”,败绩传到京城,群情激愤,翰林院编修潘炳年等36人参劾张佩纶、何如璋,清廷下诏:张佩纶、何如璋充军。有史料证实潘炳年等的奏疏是王仁堪主稿。

  第三道奏折。光绪十四年(1888年),王仁堪40岁。慈禧有意挪用辞行建海军的募款数百万两来修建颐和园。这年刚好发生太和门灾,有遇灾修省之谕,王仁堪和翰林院修撰曹鸿勋等请罢土木,并直言,“……若不及时停止,竭泽而渔,岂堪设想。臣等以为颐和园虽极壮丽在皇太后所处,不过一室之间,所见不过一山一水之胜,若因此而民生愈蹙,皇太后虽日居胜地,未必不戚然不欢也。若罢此而民力稍纾,皇太后虽高拱法官,未必不欣然色喜也。……”

  由于王仁堪等奏折,颐和园罢工一年多以后又复工。而在光绪十六年(1890),王仁堪简放江苏镇江府知府。一麾出守,同官相顾愕然,认为与王仁堪禀谏罢工颐和园,违忤当局,故有是命。但王仁堪领命即行,不以为意,留别诸友诗有:“圣明无弃材,中外不歧视”句。在王仁堪去世三十年后,镇江邑人犹呈请在金山中冷泉设祠奉祀,当时丹徒吴士琦先生有:“一封谏草触龙鳞,小谪江南润水滨。”之句。

  王仁堪的三道奏折是他不寿一生的闪光之一,可见他忧国忧民、性格梗直,就在今天看来,也仍可感动后人。

  参考资料:

  1、西清王氏族谱:第257-277页。

  2、福州马尾港图志:149-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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